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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期2008/7/15:孕妇死亡事件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07-2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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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期2008/7/15:孕妇死亡事件

  主持:去年底,在北京一家医院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事件,那就是身为丈夫和父亲的肖志军因为拒绝手术签字,导致怀孕妻子李丽云及胎儿双双死亡的事件,事情发生之后,就立即在大小媒体、互联网上引起关注。骂医院的,骂肖志军的,同情的、怀疑的,说什么的都有。之后,患者李丽云的家人把肖志军和当事的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告上了法庭。现在这起事件的进展如何?如今大半年过去了,再来回顾这起事件,又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的细节呢?
  
  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他都告诉你了,你签了字我女儿就有得救了,你为什么还不签?
  
  肖志军:不是这个原因啊。
  
  李小娥:当时你如果签了字我女儿就有救了,你干吗还不签。告诉你签了字我女儿就不会死了,告诉你了,他们都说告诉你了。你不该让我女儿死啊,你就是杀死我女儿的凶手啊。我的可怜的女儿呀。
  
  被打男子肖志军,这个孕妇死亡事件的当事人;而这位伤心欲绝的妇女,就是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2007年11月20号这天下午,怀有身孕的李丽云,因患肺炎被肖志军送往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医治。不懂医术的肖志军认为女友李丽云只是患了感冒,当医院方面告诉他说,李丽云患的是重症肺炎,情况十分紧急,需要马上做剖腹产手术,并要求他在手术单上签字时,肖志军却始终不肯。医院方面在请示了北京市卫生局之后,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不签字,不手术”的决定。双方僵持了几个小时之后,李丽云母子双双死亡。
  
  主持:这起奇怪而罕见的死亡事件发生后,人们把焦点集中到了肖志军的身上。有人说他就是精神病。可是事后证实,并非如此。那么,肖志军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偏执到这样不可理喻的地步?还是说,他就是个冷血,对这母子的生死就不在乎呢?22岁的李丽云认识肖志军的时候,已经是个大学生了,她为什么会和这样一个大自己整整12岁,又穷困潦倒的男人在一起呢?
  
  原来,早在几年之前,李丽云和家里发生了矛盾,情绪十分低落,决定离家出走,而她结识肖志军就是在自己十分绝望准备跳河自杀的时候,那一刻肖志军救了她。
  
  肖志军:她说我的第一个生命是父母给我的,第二个生命是你给我的,我就嫁给你算了,不管你多苦多难我都愿意跟着你(大哭)。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哭着说的。
  
  主持:对于两人为何会走到一起。肖志军说:“我和李丽云有共同语言,互为知音”。和肖志军一起打工的同事说,在肖志军打工的日子里,他和李丽云分别住在男女宿舍,而肖志军每天晚上都要给妻子洗脚,之后将妻子哄睡才肯离去。两人的感情很好。事发后,肖志军长久地在医院太平间,陪伴着逝去的妻子孩子不肯离去。
  
  肖志军:我是看到她(李丽云)不是疾病,所以我不愿意签字,如果他(医生)不是说临时疾病,我说我愿意签字。
  
  看到眼前这个在众人的抱怨声中只会大哭的男人,人们始终不明白11月20号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肖志军说,那天他只是带着李丽云到医院里看感冒,在呼吸科挂号诊治。然而,令他们意外的是,医院呼吸科并没有对李丽云做任何的医治措施,而是将他们直接转到了妇产科。
  
  李丽云的母亲 李小娥:她是感冒了,才八个多月,怎么会生孩子呢。
  
  因为严重的肺炎已经影响到母子的生命,医院要求肖志军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但是,肖志军仍然坚持李丽云只是感冒,拒绝签字。十几分钟之后,医生再次前来劝说肖志军。
  
  李丽云的母亲 李小娥:他(医生)说第二次去的话,他去听那个小孩还有胎音,小孩还没有死。
  
  而这次劝说,同样也没有能够说服固执的肖志军。当医生第三次来到肖志军面前劝说他签字的时候,情况已经非常危险。
  
  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他说你再不签字,他说小孩已经死了,他说你再不签字、等一下你老婆也会死掉。他说肖志军还是不签,所以他就这样看着我的女儿走向死亡。
  
  肖志军:我老婆想睡觉了,我说你在医院了躺一会、睡一会子觉。我老婆一睡觉呢,他(医生)就压肚子,压的我老婆口出血。他(医生)  是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我看那医生治疗方案不对,治疗的时候把她的病加重了,后来我老婆是死掉了。
  
  主持:“医生是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肖志军为何对医院这样的不信任呢?医院事后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是据了解,当时医院为了说服肖志军,已经说到要减免手术费,而且,周围的一些病友也表示帮他来凑手术费,可是这些都没能说服肖志军。对这一切,他表示怀疑。
  
  肖志军:就是太贫困了,不贫困的话,有钱的话,她绝对不会死。
  
  主持:“如果有钱她绝对不会死”。肖志军的嘴里为何突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对于别人的真心帮助,他为什么总是拒绝?这个男人究竟经历了什么让他这样怪异呢?原来,早在李丽云怀孕之初,肖志军就日益焦急。他四处询问,哪里生孩子便宜。从报上得知,当地有一家医院只需要2000元就可以包干生产。为了得到这一救助,肖志军通过114查询台,找到很多地方求助,但都石沉大海。
  
  11月20号那天,前往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看病的肖志军,身上只有100块钱。很显然,他无法缴纳5000块钱的住院费。肖志军和李丽云在北京的生活可以用窘迫二字来形容。在他们到北京的两年时间里,肖志军除了做过一个月的保安员之外,其他时间没有任何工作,两个人靠李丽云的母亲每月寄来的三四百块钱生活,他们在北京的家,是每月80块钱租来的。而这条超不过50块钱的孕妇穿的裤子,是两年来肖志军给李丽云买过的惟一一件衣服。
  
  肖志军:因为有孩子了,她说穿孕妇装好看,她最喜欢这件衣服,她说等孩子生下来就留作纪念。
  
  这是肖志军惟一的存折,在这张存折的明细当中,我们看到最后一次取款时间是11月4号,取款金额是10块钱,存款的余额是3块零3分。
  
  主持:医院里剖腹产5000多元的费用让肖志军望尘莫及。在北京城四处碰壁,颠沛流离的经历,让他对手术时他人的帮助充满了怀疑。经历了无数不幸和磨难的肖志军,已经失去了对他人的信任,即便是这样从天而降的‘温暖阳光’,又怎能立即扫除掉他心里厚厚的阴霾呢?
  
  “丈夫拒绝签字,导致妻儿死亡”的事件发生之后,人们纷纷对此发表着自己的看法,随着争议的深入,更多的矛头纷纷指向了当事的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八天后,北京市卫生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首次对此次事件做出解释。
  
  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医院在履行医疗责任的时候,也都是按照依法的形式来依法行医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医院在行使依法行医的过程中间是没有过失的。
  
  卫生局所说的依法,是指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表明: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而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就是严格执行了这条规定,他们认为肖志军不同意在手术单上签字,他们就无法实施抢救。最终导致李丽云母子死亡,责任完全是在肖志军本人。于是,争论的焦点又集中在了医院的签字手术制度上。
  
  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后来我就很激动我说你什么制度,我讲肯定是救人重要嘛!什么制度我不懂,我就知道你没有救我女儿。
  
  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良斌:作为医院来说,在患者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在没有家属的情况下,在关系人不签字的情况下,那么,作为医院来说,他的救死扶伤的义务那就是第一位啊!医院在紧急的情况下,就应该承担紧急救护的义务。
  
  关于手术签字的合理性,在法律界也引起了不同的争论。
  
  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良斌:在临急的关头,应该抢救生命,这是卫生法律法规它的宗旨,而不能够简简单单地去看某一个条款。你不签字我就不给你手术。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法学院教授 孙东东:如果医院在肖志军不同意做手术的情况下,给做了手术,母子平安了,后果就是欠费,没有别的,医院要承担相当的经济损失。那么,也不除外,肖志军和李丽云他们反过头来再告医院,你没征得我同意就给我做手术。第二,这个病人病情非常的危重,她是重症肺炎。那么做手术,母亲死亡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保孩子,这个是一方面,如果不同意,强行做了手术,那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违规操作,可能要赔上百万。如果母子全完,同样做了手术,母子也没救过来,那这个事情可能要比现在闹的还要大。医院处在一个极其困难的境况,两难的选择、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
  
  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良斌:作为医院来说,首先救死扶伤是他的天职,他不应当因为担心手术会出意外,会出事故,那么就放弃对患者的紧急治疗。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法学院教授 孙东东:那些人都站在超高道德层面上做事后诸葛亮,事后诸葛亮谁都会做。
  
  随后,以王良斌为代表的一些法律界人士,就此次孕妇死亡事件,甚至提出了要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相关手术签字制度的建议。
  
  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良斌:大家争议的焦点在什么呢?就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33条,那么这一条到底应当不应当修改。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法学院教授 孙东东:不可能,这种说法是无知的说法。这个例子是极端的个例,这种制度叫医疗告知与知情选择,这个法律制度。这个制度在全世界都是如此。
  
  主持:对于签字制度的质疑,有人也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此事都是源于肖志军的极端偏激行为,而无关制度本身。没有制度的时候,我们整天呼吁着要建构这个制度要完善那个制度,而现在又集中炮火去批判和问责一种遵守制度的行为,这会让遵守制度的人无所适从。制度不是万能的,刚性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必然会包含弊端。悲剧需要反思,两条人命的责任需要追究,但不能因此丢掉制度理性。
  
  事件发生后,李丽云父母委托王良斌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把医院和肖志军告上法庭,目前还没有判决结果。这场震惊全国的“丈夫拒绝签字致妻儿死亡事件”还在继续着,而经过了激烈争论之后的人们,也开始冷静地思考这起之所以会引发全国轰动的悲剧背后深刻的原因。。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法学院教授 孙东东:这问题还是深层次的问题,主要就是说,医患关系现在紧张。
  
  主持:我们都知道,医生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而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字,眼睁睁地看着两条生命从我们眼前消失,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深深的遗憾和痛心。这让我联想到多年前,家里一个亲戚看病的经历。当时情况紧急,我的这个亲戚来到医院时并没有亲属陪同,医生问谁在手术单上签字?我的这个亲戚说,不用签了,你们觉得需要做就行。医院还真不那么“认真”,随后就在没人签字的情况下做了手术,挽救了一条生命。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医生变得这么谨小慎微了。也许,医患冲突,信任危机,人际隔膜,正是对这些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惧怕,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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