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期2008/7/17:疑凶末路
主持:去年11月28日,哈尔滨市发生了一起奇怪的命案。中午一点钟,一名男子被人诱骗到某机关大楼内遭到杀害。这大白天的,还是在机关大楼。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地方行凶?死者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
在哈尔滨市区某机关大楼内第12层楼梯的平台处,下午上班时间,大楼内的工作人员发现死者之后向警方报了警。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刑警队重案队侦察员马丽:我们赶到案发现场,当时死者是在12楼和13楼之间的缓台上,他是头朝下,在楼梯阶上,确定人已经死亡了。
经过鉴定,死者是被他人用钝器从背后重击头部导致死亡的,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个小型手包,包内有一个用报纸包裹的绿色锤子,初步认定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凶器。案发地机关大楼的门卫向警方反映,当天中午死者是和一位姓吕的司机驾驶一辆面包车一块来的,这位司机已经被他们控制住。司机吕某向警方交待死者姓刘,哈尔滨市巴彦县人,在哈尔滨市以收购废旧钢铁为生。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刑警队重案中队队长 许滨:他(司机吕某)证实说,在案发前一天,11月27号下午一点四十分,一个着武警少校军官制服的男子,到了我们道里区黑鱼泡钢材市场,说他们部队有剩余的盘圆、方管要便宜处理,然后这个人就找到了死者。
刘某最终以极低的价格谈妥了交易这批废旧钢材的生意,下午四点钟,穿军官制服的男子给刘某打来电话,约好双方第二天中午到某机关大楼去验货付款。第二天中午,受害人刘某从家中取出了9万元现金与司机吕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交易,中午12点50分左右,身穿武警制服的男子从机关大楼内走出来,将刘某一人带进大楼内,直到最后发现刘某被杀死在大楼内,身穿武警制服的男子早已逃离现场,刘某随身携带的9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被抢走。(监控录像)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局长 谷昭:这是一起智能型的、设计型的预谋犯罪,犯罪嫌疑人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中午将被害人骗到大楼机关内,将他杀死抢走现金,说明这个犯罪嫌疑人胆大妄为,心狠手辣,同时也是一个作案的高手。
通过调取机关大楼内的监控录像警方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于中午12点30分左右,翻越围墙进入机关大院,然后从大楼的后侧门进入,在一楼大厅看到来往人员比较多,就躲进了卫生间藏匿了6分多钟,随后又独自乘坐电梯到案发现场的12楼进行踩点,然后从楼梯返回一楼大厅,从正门走出将被害人刘某接进大楼,12点51分左右将刘某杀死后,翻越大院围墙跑掉(监控录像)。由于大楼内监控录像的清晰度不足以看清楚犯罪嫌疑人的面目,警方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确定犯罪嫌疑人身高1米75左右,年龄大约在35岁,皮肤较白。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以及体貌特征,警方马上对以往发生过的同类案件进行梳理。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刑警队重案中队队长 许滨:在2000年5月2日,在哈尔滨南岗区有一个宾馆,当时有四名犯罪嫌疑人,冒充军官,以卖剩余的汽油为名,将一个加油站的父子骗到这个宾馆内,用铅球给砸死,抢走现金8万元。
当年这起案件发生之后不久,当地警方就侦破了此案,不过在抓捕过程中策划这起大案的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逃脱,7年来此人一直在外潜逃。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局长 谷昭:我们感到这个问题很可疑,同时我们把原办案单位的办案人调来之后,通过我们原办案单位的办案人说,这个人的体貌特征,这个人皮肤较白。而且作案手段与“11·28”犯罪手段基本相似,说这个人名叫刘仁峰,是一个逃犯,是公安部通缉的A级逃犯。
主持:警方立即调出刘仁峰的照片,把它和其他十几个人的照片混在一起,让十几名目击者辨认。结果,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指向刘仁峰的照片,看来,已经可以认定A级逃犯刘仁峰就是此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7年来,警方对刘仁峰的抓捕始终都没有停止过,但他一直音信全无,这次露头之后,警方能不能找到他呢?
确定刘仁峰为重大杀人嫌疑人之后,警方开始在哈尔滨市展开重点排查,把侦查的视野和侦查的范围扩大到辽宁,吉林,内蒙古等地方,不久就有了新的发现。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局长 谷昭:我们在走访调查当中,发现11月7号长春市某医院也发生了类似的一起案件。也是被害人被骗到某医院附近,被犯罪嫌疑人用重物击打脑部致死,同时抢走现金,那么他的作案手段,跟我们“11·28”的作案手段,非常相似。
发生在吉林长春的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同样也是身着武警少校军衔制服,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使用的作案工具与11月28日哈尔滨抢劫杀人案完全一致,两地发案时间间隔不到一个月。与此同时专案组在哈尔滨也发现了重大线索。11月4号,在哈尔滨市一家奥迪汽车专卖店前,一名身着武警军官制服的男子自称是边防官兵,他以查走私车为名将一名车主骗到维修车间然后用大铁锤将这名司机击伤,准备抢劫汽车,由于司机反应灵敏,没有伤及性命,身着军服的男子趁机逃走,通过辨认照片,受害人也指出对他进行袭击的人就是警方通缉的A级逃犯刘仁峰。发生在黑龙江、吉林的三起案件都指向了刘仁峰,种种迹象表明外逃七年的刘仁峰又开始作案了,警方开始将这三起案子并案侦查。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重案中队副队长 王海龙:当年呢,工作做得比较细,都没有发现他(刘仁峰)下落、没有发现他的的藏身处,这次呢这么长时间了,再一次对他进行抓捕,这个难度就很大了。
前往刘仁峰老家的侦察员得到一条重要线索,2007年5月,刘仁峰可能与家人联系过两次,在杀人之后,刘仁峰躲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一个城乡结合部。专案组马上派出侦察员星夜兼程赶往石家庄市,很快查清刘仁峰就躲藏在石家庄市。此时的刘仁峰已经改名为程宝龙,并且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重案中队副队长 王海龙:最开始呢,在石家庄卖过烧饼,后来在石家庄一个煤气站打工,时间长了条件也不错了,把石家庄的一个煤气站承包下来了,而且在石家庄已经又结婚了,生活比较稳定。
刘仁峰在给客户送煤气的途中被警方当场抓获,这个涉嫌制造多起命案,被公安部列为A级督捕逃犯的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了。当办案人员仔细打量这个和他们周旋了7年的狡猾对手时,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局长 谷昭:当我们抓获之后,我们心里可以说是暗暗吃了一惊,刘仁峰的形象跟七年前变化非常大,此时的刘仁峰满脸疲惫,满面沧桑,胡子挺长,不像目击者所提供的肤色较白,非常精神。从整个外面上一看就不像。
犯罪嫌疑人刘仁峰对2000年在哈尔滨杀害某加油站父子俩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对其他的案件始终都没有承认,办案人员经过反复认真细致的核实发现,刘仁峰从2000年杀人外逃到石家庄之后,在七年的时间里从未离开过石家庄,他没有在外地杀人的作案时间。
当天11·28法案的那天,他还在石家庄市,而且在给一个饭店在去送煤气。
主持: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把整个案情又给搅乱了,一方面是哈尔滨、长春三起案件的十几名目击证人,全都不约而同地认定刘仁峰就是杀人凶手;可另一方面,石家庄的很多目击证人都证实,案发当天刘仁峰一直在石家庄,不可能跑到哈尔滨去杀人,而且警方从刘仁峰的面相上来看,和监控录像里的凶手看上去有很大差异。这警方到底该相信谁呢?
专案组果断地做出决定,对整个案件再次进行梳理,办案人员分析,刘仁峰潜逃到石家庄之后,生活相对比较安定,又成了家,再次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小,问题可能出在刘仁峰的照片上,当时给目击证人进行辨认的照片是2000年通缉刘仁峰时的照片,没想到7年过后,由于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高强度体力劳动,现在的刘仁峰和7年前的刘仁峰从相貌上已经判若两人,所以有可能导致目击证人辨认错误,同时也说明这里面存在着一个非常大的巧合因素,真正的杀人凶手一定和7年前的刘仁峰在相貌上非常相象,否则不会有十几名目击者同时认定刘仁峰就是杀人凶手。不久哈尔滨警方获得的一条重要线索,将这个疑问解开了。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局长 谷昭:这个时候我们发现了有一个叫刘占玉这么一个人,他经常到哈尔滨来,以倒卖钢材,倒卖大米,倒卖粮食等等名义做一些生意,十分可疑,我们通过调查他,又发现了一个叫王某某的,他曾经和刘占玉是狱友,他俩联系比较频繁。
刘占玉,38岁,黑龙江省海伦县人,1998年曾经因为诈骗被判刑入狱三年。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局长 谷昭:经过王某某证实,说刘占玉经常往哈尔滨来,而且他曾经看到过,他(刘占玉)身着一身军服,而且这个人家是海伦的,黑龙江人,但是他临时居住点是在河南郑州,他也曾被刘占玉骗到郑州去。因为没有带现金,所以(刘占玉)没有对他下手。
经王某辨认,发生在哈尔滨某机关大楼内的杀人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刘占玉。同时刘占玉在案发期间曾经来过哈尔滨,有作案时间。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重案中队副队长 王海龙:这个案件吧,更巧合的是,把这个刘占玉,这边犯罪嫌疑人叫刘占玉,把这个刘占玉照片获取到手之后,发现他和刘仁峰的照片非常非常相似,特别相似。这个时候呢,我们又重新找了当时“11·28”案的目击证人进行辨认,这时候大家异口同声地指出来,这个刘占玉就应该是“11·28”这个案件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案情到这里已经明晰了,经过调查,警方了解到刘占玉此时正在河南郑州。在郑州市的某宾馆内,警方将刘占玉当场抓获。刘占玉对自己在哈尔滨和长春制造的这三起抢劫杀人案供认不讳。同时,刘占玉还交待从2006年8月起,他先后在济南、郑州、哈尔滨、长春等地假冒军人,用相同的办法作案六起,杀死两人,重伤3人,轻伤1人的重大犯罪事实,一共抢得现金24万多元。
刘占玉,出生在黑龙江海伦县偏远的农村,一直以来,不仅生活糜烂,而且还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为了快速的获取钱财,刘占玉最后选择了杀人抢劫。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刘占玉从一些非法渠道购买了假军装,冒充军人作案。刘占玉之所以敢在大白天诱骗受害人到一些机关单位进行交易,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让受害人彻底放松警惕,然后再寻找时机图财害命。为了降低被发现的风险,刘占玉大多选择在中午下班后人少的时候。
与刘占玉相比,犯罪嫌疑人刘仁峰的经历多少让办案人员有点吃惊,刘仁峰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他在作案之前,是辽宁省抚顺市某单位的一名科长,国家公务员,同样生活糜烂,极力追求远远超越自身经济条件的生活,由于自身的经济收入越来越难以维持过高的消费要求,刘仁峰在几个朋友的撺掇下,最终也选择了杀人抢劫。
主持:一个是在外逃亡七年的公安部A级督捕逃犯,一个是身背多起命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哈尔滨警方在14天的时间里,辗转6个省市,将两人双双抓获归案。虽然两人的经历不同,但是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好面子,追求高消费,又想过不劳而获的生活,使他们走上了杀人劫财的不归路。